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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 二月, 2007

教育中的知识共享(CC)许可协议

发表时间:February 01, 2007
原文链接:Creative Commons in Education
原文作者:Mark Wagner (blog)
翻 译:Astrabonnie
审 校:Danny Yu

(译注:中文地区有两种版本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分别是简体字的中国大陆版和繁体字的台湾版,各自在名称表述上稍有差异,本文采用中国大陆版的名称表述方式,台湾地区读者,可参看台湾版。)

注意:这篇文章清楚地牵涉到美国法律,但是许多原则仍可被其它国家及国际司法共享。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网站允许使用者经由网页右上角下拉的菜单选择他们自己国家的司法管辖区域。

版权及合法使用

一直以来版权对教育者来说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教室里的需求和校园资源的短少,经常阻碍他们合法的取得用来教育和学习的媒体使用权。时至今日,互联网这种相对容易取得大量媒体的管道诱惑着教师们更加忽略版权法和合法使用规范。无论如何,教育者(和学生)都必须了解并且尊重合法使用规范。可喜的是,相较于传统的版权法,现在有了新的替代方案可以帮助简化这种情形。

首先,当然,了解版权和传统的合法使用规范是很重要的。版权尚属灰色地带,而且其中又夹带着法官和陪审团在法庭的主观认定及判断。然而还是有四条法规可以在审理一件案子是否适用于合法使用或是已经侵犯创作的权利时作为参考。史丹福大学的图书馆提供一个详细的合法使用及附加的教育合法使用法规概要。在维基百科的合法使用文章中也可以找到非常详细的讨论。

这些法规的范围之外,教育者最好还是联络版权所有者并且取得在教室中使用所需数据的许可。相对的,如果一位老师在互联网上张贴原始创作(自己的或学生的),这位老师也许也需要授权给其它人应用于教育目的上。(否则,任何一件新的创意作品都会自动被认为是受版权保护的。)值得称谢的是,如果你使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话,我们不再需要一件一件的询问或是给予作品授权。

知识共享

使用知识共享(CC)许可协议,教育者和学生可以合法的“共享”、“再使用”,以及“混合”作品。原则上,知识共享提供免费的方法让作者、科学家、艺术家,以及教育家更容易的为他们的创作品标明他们希望被援用的尺度。你可以用 CC 改变你的版权声明,例如从“保留所有版权”变成“保留部分权利”。

知识共享让作者和艺术工作者允许他们的作品用于某些用途上。它也使得其它人更加容易地辨识出哪些作品是可以使用的。知识共享网站提供了实现两者功能的工具…

第一,如果你正为你的学生在写教学数据,或者你要他们使用能被包含在他们作业里的媒体,单击知识共享首页右上角的“查找作品”。这个搜寻页面允许你利用GoogleYahooFlickr(照片共享)、blip.tv(影片共享)以及OWL Music(音乐共享)搜寻那些被其使用者释出知识共享权的媒体。你甚至可以只搜寻那些可以自由修改、改编、再创作的作品,这样一来你和你的学生就可以利用媒体作出新的作品(例如教室播客)并且于互联网上合法的发表。必须注意的一点,这些搜寻结果并不会比那些搜寻器更有效的过滤出合适的媒体。你或许有必要监督学生们使用这个搜寻工具。

第二,如果你和你的学生正在 创作着会放在互联网上的媒体(例如播客),那么你也可能需要考虑释出它的知识共享权。(如果选择了使用 CC 条款下以相同方式共享的媒体,你可能会因为相同方式共享条款而必须这么作)。一开始,单击知识共享首页右上角的“选择许可授权”。回答几个关于如何分享你的作品的问题,你的司法管辖区,以及你的作品属于何种创作之后,系统会自动筛选出合适的授权。(应用于四种情况下的授权: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相同方式共享)

链接署名(Linktribution)

所有的知识共享协议要求使用者必须为作者或是许可署名。如果缺乏明确的指示时,Alan Levine对链接署名的概念有可供参考的常规。当你想把名份归于原作者时,请加上原始作品的链接(如果作品在互联网上)或是原作者的网页(或是博客)。这不只提供了署名(也便于他人找到原始出处),并且让作者或艺术家更有动力去创作,因为这样一来增大了他们的网站流量,并且提高了他们网页的搜索排名。

开放性内容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并不是唯一提供且保护“开放性”内容的协议。自1989年以来,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NU,General Public License)也保护着开源软件及文件。

与日剧增的在线软件、媒体和信息都仰赖这两种协议。例如麻省理工学院的开放课程项目就是使用以相同方式分享的非商业使用署名,还有ITM(详见本文末尾)。现在我用相同方式分享-署名方式分享了我所有的研讨会内容。而现在开始,你和你的学生也可以让作品贡献出更多的益处。

附注:2006年11月13日,Lucie deLaBruere在她的文章“人们为何要分享?”中提到知识共享授权。还有,我也相当感激“发现教育”的Hall Davidson以及KOCE的Janet English耐心听我讲述我对版权法以及合法使用的认知。他们在这个主题上的陈述非常出色,同时令人愉快。最后,我想感谢Alan Levine以及一位名叫Rom、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提供意见的读者,他启发了我写出这篇文章的灵感。

图片来源:知识共享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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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非正式学习?

时间:February 16th, 2007
原文:What To Do On Behalf of Informal Learning?
作者:Ray Sims
摘译:Tom

这是文章列举的25条非正式学习行为的粗译:

1. 使协作更加容易。
2. 进行批判性思维和“web2.0/learning2.0”技巧的培训。
3. 帮助员工发现和完善个人学习环境。
4. 包括人才、绩效管理框架方案、程序、系统等方面的学习需求。
5. 提高内容挖掘能力,注重企业联合搜索、交叉连接、社会标注、内容重用策略等
6. 提供电子绩效支持。
7. 提高人们获取能力,包括专家查询系统和其他手段。
8. 易于和外界联系。自由博客政策和鼓励使用博客。
9. 在每一个正式学习领域,去发掘非正式学习的互补机会,在实践中明确方法。
10. 在每一个正式学习领域, 回答:我们能做些什么,可以增加在一个可行的环境里直接实践的可能性和深度。
11. 通过人才、绩效管理和其他程序,提供学习所需要的指导。
12. 通过弹性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为思考创造时间和空间,并专门进行设计。
13. 文化制度化。
14. 提供教学激励(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听众) 。
15. 预期贡献 。
16. 预期反馈 。
17. 最大程度的实现“友好型非正式学习” LMS(学习管理系统)
18. 支持和鼓励非传统的传输方式,如播客。
19. 个人学习计划要求。
20. 引入“讲故事”的力量。
21. 更多的可视化,尽量少的文字。
22. 鼓励和支持教练。想象一下“学习教练”可能长什么样子。
23. 市场和倡导者代表了非正规学习的机会。
24. 容易分享和推荐(包括通过标签云图,订阅列表等) 。
25. 便于推广和分享成功的非正式学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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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未来是DIY

时间:26 Feb 2007
原文:The future of learning is DIY
作者:Harold Jarche
翻译:Tom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是最好的学习管理系统,我的第一反应是–谷歌。拉姆斯.克拉克从学习的前景列举了全球前五名品牌(谷歌、苹果、youtube、维基百科、星巴克),这是他的评论:

每一天“e-learning”置所有学院的和学会的抗议不顾,在世界上蔓延并包装为一种用户至上主义者的时尚,那会有用吗?(参考ken的翻译

所有这些品牌使非正式学习、草根知识管理或协作在本地或全球范围内成为可能。

通过Google你可以找到你最需要的信息,youtube成为快速便捷获取“学习对象”的途径,苹果为知识工作者提供了包装精美的精品工具(译注:主要指iPod),维基显示了草根具有和精英一样的智慧,星巴克则为免费代理和马路勇士提供了一个相聚和工作的地方,这些品牌为这个创新时代提供了类似州际公路一样的交流系统。

DIY(do-it-yourself)在互联网看来似乎是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哪怕是一个角落,如咖啡馆的Wi-Fi(无线局域网)。这是非正式学习的力量,如果一个组织决定这样做, 它必须DIY、用户主导并且是自由的,人们会判断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就如他们已经等待了一个世纪一样。

如果你在从事学习方面的商业,千万不要尝试另外构建LMS或门户,相反,想办法去DIY吧,信不信由你,学习者是可以做得到的,并会这样去做,而且做得好。他们已经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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